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信訪辦理,主要是依照1951年政務院《關于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決定》進行的。各級人民政府把辦理來信來訪作為密切聯(lián)系人民群眾,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鼓勵人民群眾監(jiān)督政府和工作人員的重要舉措。 (共 2274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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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信訪辦理,主要是依照1951年政務院《關于處理人民來信和接見人民工作的決定》進行的。各級人民政府把辦理來信來訪作為密切聯(lián)系人民群眾,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鼓勵人民群眾監(jiān)督政府和工作人員的重要舉措。 (共 2274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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