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期蓄水條件新建水庫和完成除險加固的水庫,在首次蓄水前,需滿足以下條件:(1)擋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和基礎處理等影響工程安全的建設內容已按批準的設計要求建設完成,主體工程所有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滿足蓄水...[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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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期蓄水條件新建水庫和完成除險加固的水庫,在首次蓄水前,需滿足以下條件:(1)擋水、泄水、引水建筑物和基礎處理等影響工程安全的建設內容已按批準的設計要求建設完成,主體工程所有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驗收合格,滿足蓄水...[繼續(xù)閱讀]
(1)巡視檢查分為日常巡視檢查、年度巡視檢查和特別巡視檢查3類。1)日常巡視檢查。非汛期,小型水庫日常巡視檢查一般每月1~3次;汛期,每周不少于2次。當庫水位接近正常高水位時,每天至少巡查1次,病險水庫每天至少巡查2次。2)年...[繼續(xù)閱讀]
混凝土壩維修養(yǎng)護的主要內容包括日常安全防護、日常養(yǎng)護和常見病害修理,漿砌石壩可參照執(zhí)行。...[繼續(xù)閱讀]
水庫大壩突發(fā)事件是指突然發(fā)生的,可能造成重大生命、經濟損失和嚴重社會環(huán)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1.突發(fā)事件分類(1)自然災害類。如洪水、上游水庫大壩潰決、地震、地質災害等。(2)事故災難類。如因大壩質量問題而...[繼續(xù)閱讀]
(1)水庫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運行管理單位制定水庫調度計劃、下達水庫調度指令(在汛期,水庫調度運用必須服從防汛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組織實施應急調度等,并收集掌握流域水雨情、水庫工程情況、供水區(qū)用水需求等情報資料。...[繼續(xù)閱讀]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1988年制定,2002年修訂)。(2)《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1997年制定)。(3)《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1991年制定,2005年修訂)。(4)《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1991年制定)。(5)《國家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預案》...[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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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庫大壩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是控制水庫大壩風險最重要、最有效的非工程措施,是針對水庫大壩可能的突發(fā)事件,分析其發(fā)生的可能性大小,研究其發(fā)生的過程和特征,預測其影響后果的范圍與程度,制訂行之有效的處置方案,建立有效的...[繼續(xù)閱讀]
水庫險情是指在外界條件(包括降雨、洪水、風和地震等)的影響作用下,水庫樞紐建筑物內外部發(fā)生變化,出現可能會危及建筑物本身和其他建筑物安全的現象。從應急管理和工程搶護的角度,可以把水庫險情分為搶險險情和工程險情。...[繼續(xù)閱讀]
為了提高水庫突發(fā)事件的應對能力,切實做好遭遇突發(fā)事件時防洪搶險調度和險情搶護工作,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減少財產損失,小型水庫應按照《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國務院突發(fā)公共安全...[繼續(xù)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