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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代法定的階級制度以種族、民族為基礎(chǔ),從上至下、依次排序為: 蒙古人、色目人、漢人和南人。前兩者大權(quán)獨攬,后兩者只被授予副職。[2]此外,與來自其他集團的候補者相比,進入政府任職的儒生階層的候補者甚少。例如,遲至元代 (共 3545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