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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8~1980年,全省警報控制以有線和手動控制為主。1981年2月,省人防辦根據(jù)人防工作調整方針決定:不再增加租用警報控制線路數(shù)量,新安裝的電動警報器,在既有線路內調劑解決或自架線路,如有困難,暫由警報器設點的單位或地區(qū)分別控 (共 1845 字)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