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海員疾病強制保險的國際協議。國際勞工組織于1936年10月24日第21屆大會通過。1949年12月9日生效。共19條。主要內容是:在公約生效的領土上登記的海船或海上漁船的船長、船員,根據疾病強制保險體制,均應予以保險;因疾病喪失 (本文共 241 字 )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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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對海員疾病強制保險的國際協議。國際勞工組織于1936年10月24日第21屆大會通過。1949年12月9日生效。共19條。主要內容是:在公約生效的領土上登記的海船或海上漁船的船長、船員,根據疾病強制保險體制,均應予以保險;因疾病喪失 (本文共 241 字 ) [閱讀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