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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商法典 共有 286 個詞條內(nèi)容

第五百七十條 貨物運輸合同

    在承運人承諾從托運人處接收某種物品并將其運送和交付收貨人, 且托運人承諾為該結果支付運費時, 貨物運輸合同生效。就法律性質而言,貨運合同為諾成、不要式合同,雖然實務中當事人雙方均會以某種書面形式表征合意,但無書面...[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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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總則

    本節(jié)四條,主要是關于保管制度的總則性規(guī)定。第593條所規(guī)定的內(nèi)容,本質而言,不僅僅是保管一章的總則,還具有商行為總則的性質;除第593條外,第594—596條均是關于日本商法學上“場屋〔1〕”營業(yè)的條款,主要是關于“場屋”經(jīng)營者責...[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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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七條

    【刪除】...[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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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jié) 總則

    本節(jié)節(jié)名為2005年商法典修改時所追加,原法典無此節(jié)名。本總則中,僅存在用于定義承運人的第569條。...[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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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二十一條 商人間的留置權

    商人雙方間商行為所產(chǎn)生的債權有清償期時,在該債權被清償之前,債權人可以留置基于與債務人間商行為而由自己占有的債務人所有物或有價證券。但當事人間有特別的意思表示時,不在此限。本條是關于商事留置權的規(guī)定。在比較...[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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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四條 船舶優(yōu)先權與其他優(yōu)先權的競合

    船舶優(yōu)先權于其他優(yōu)先權競合時, 船舶優(yōu)先權優(yōu)先于其他的優(yōu)先權。...[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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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零三條 船長支付救助費等的權限

    對于救助費的支付,被救助船舶的船長有代替?zhèn)鶆杖藢嵤┮磺性V訟上或訴訟外行為的權限。有關救助費的訴訟中,被救助船舶的船長可為救助費的債務人,自為原告或被告。前兩款規(guī)定,準用于實施救助之船舶的船長。在此情形下,上述規(guī)...[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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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三條

    船舶所有人按各自所持份額的價值,負擔與船舶使用相關的費用。...[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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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百四十七條 船舶抵押權

    已登記的船舶,可以作為抵押權標的。船舶抵押權及于其船具。船舶抵押權準用不動產(chǎn)抵押權相關規(guī)定。在此情形中,民法典第384條第1款中的“ 行使抵押權未進行拍賣申請時”,可替換為“ 行使抵押權的拍賣申請未通知第三取得人、...[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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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六條 追索權的喪失

    設質憑證持有人至清償期仍未受清償,若其未制作拒絕證書或者自拒絕證書制作之日起兩周內(nèi)未請求拍賣倉儲物,喪失對背書人的請求權。本條是關于設質憑證持有人追索權喪失的規(guī)定。當設質憑證持有人的債權至清償期未受清償時...[繼續(xù)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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