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平五年(公元176年),永昌太守曹鸞上書大訟黨人,言甚方切。 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里,獄掠殺之。(摘自[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后漢書〈全十二冊〉》,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八冊卷六十七·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共 126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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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熹平五年(公元176年),永昌太守曹鸞上書大訟黨人,言甚方切。 帝省奏大怒,即詔司隸益州檻車收鸞,送槐里,獄掠殺之。(摘自[南朝宋]范曄撰,[唐]李賢等注:《后漢書〈全十二冊〉》,中華書局,1973年版,第八冊卷六十七·黨錮列傳第五十七 (共 126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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