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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禁止早婚
戶籍制度史

        新中國成立后,在四川儀隴縣雙盤公社高石坎大隊靠古驛道旁一大巖石上,發(fā)現(xiàn)一塊古石刻告示,是明代萬歷九年(1581)川北道保寧分巡道所鐫的禁止早婚的法令。這塊石刻告示正文是三行雙鉤筆畫的楷書,落款為一行瘦金體真書。正文第    (共 268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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