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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流民附籍
戶籍制度史

        明中葉后,逃流人口日多。開始時,官方用檢括、懲罰等辦法迫使他們返回原籍,并且編造《逃戶周知冊》,以盡量全部遣返。同時,又以官方給房舍、廩食、牛種并免除一定期限的賦役等辦法誘使返籍。但收效都不大。后來不得不允許附    (共 567 字)     [閱讀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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