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英漢互譯 > 日本商法典 > 正文

第五百四十四條 居間商的給付受領權限
日本商法典

        居間商進行媒介行為時,不得為當事人受領支付及其他給付。但有特別的意思表示或者習慣的,不在此限。本條是關于居間商受領權限的規(guī)定。居間商僅是他人間交易的媒介,不是交易合同的當事人也不是交易雙方的代理人,若其與當事......(本文共 291 字)     [閱讀本文] >>

開通會員,享受整站包年服務
說明: 本文檔由創(chuàng)作者上傳發(fā)布,版權歸屬創(chuàng)作者。若內容存在侵權,請點擊申訴舉報
推薦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