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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大校務會議正式成立,并呈教育部備案。校務會議除校長、教務長、各學院院長、總務長暨各學系主任等為當然委員外,并專門評選專任教授、副教授代表10人,為文理、工、農(nóng)三學院各3人,教務處1名。教授代表于每學年開學初投票選 (共 142 字) [閱讀本文] >>